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700-0333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无人机及附属设备购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7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结果公告 更正内容: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无人机及附属设备购置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众云图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河区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460号464门32-34轴 中标(成交)金额:486,600.00(元) 评审报价:486600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无人机及附属设备购置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5]299号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标准收取及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代理委托合同中约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费。采购代理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不足5000元的按照5000元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299.00(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无人机及附属设备购置项目 货物类 名称: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无人机及附属设备购置项目(A02430900无人机) 品牌:大疆 规格型号:Matrice 400(中国版)套装SP Plus、TB100C系留电池、TE400空地供电照明系统、DJI Power 2000、禅思 S1、禅思 V1、禅思 H30T、Matrice 4T(中国版)SP Plus、DJI Mavic 4 Pro 数量:10 单价(元):48,660.00 更正日期:2026年7月22日 10时3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 地 址: 解放东路50号 联系方式: 0416-2576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卓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金融中心(名购广场)A座1单元15层 41号 联系方式: 0416-28866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女士 电 话: 0416-2886690

五、附件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无人机及附属设备购置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众云图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1.本国产品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pdf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