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2026-DLGK-C0072-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太平区税务局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按相关工作标准,对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太平区税务局(机关建筑面积6003.71㎡、红树税务所办公区2073.65㎡、水泉税务所办公区280.34㎡、高德税务所办公区263.67㎡)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本项目意向服务期为三年,根据履约情况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服务类项目,要求服务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04日 至 2026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卓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办公室(阜新市细河区湖滨路36-4号4门) 方式:现场获取,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内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单位信息;登记信息包括单位名称、授权人姓名、授权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卓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阜新市细河区湖滨路36-4号4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太平区税务局 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大街17号 联系方式:周女士0418-28297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卓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阜新市细河区湖滨路36-4号4门 联系方式:潘强147414591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强 电 话: 14741459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