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执法办案中心采购医疗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康民医院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42号 中标(成交)金额:1,593,300(元) 评审总得分:84.9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执法办案中心采购医疗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采购医疗服务项目(C04990000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服务范围:(1)入区人员初检;(2)候问区医疗巡检;(3)羁押人员入所前检验;(4)突发疾病应急处置及救护绿色通道开通;(5)传染病化验优先服务。 1.1.2检查内容:(1)血压;(2)脉搏;(3)心脏听诊;(4)肺部听诊;(5)血常规检查;(6)心电图检查;(7)腹部B超;(8)胸部X光片;(9)涉毒人员腹部X 光片;(10)女性孕检。 服务要求:派驻3组医务人员在中心内24小时*365天值班,建立合理的交接班工作制度,确保配合采购方实现全年无休24小时驻场服务,现场医疗体检服务即时响应。执行上一休二工作模式,每组医务人员组成包括1名医生、1名护士、1名X光医生、1名B超医生、1名化验医生(可兼任)共计15名医护人员(至少12人)。全部体检设备及耗材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提供。投标报价中包含医务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医务人员衣、食、住、行及加班费用等其他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均包含在本次报价中,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采[2017]6号进行组织验收。 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采 [2017]603号进行组织验收。 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采[2017]603号进行组织验收。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侯凤华、金闯、周艳昆、曲克力(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执法办案中心采购医疗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支付形式:电汇 支付时间: 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缴纳。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人银行信息: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方型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华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21050143400100000034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3,79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民主路109号 联系方式:02423574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华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团结路7-1号华府天地1号楼1-22-5 联系方式:024-25958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晓龙 电 话:024-25958111

十、附件

采购文件: 终稿-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采购医疗服务项目.doc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