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904-00149 项目名称:阜新市太平区机关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859400.00 最高限价(元):28594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一、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在财政预算保证且采购单位对成交供应商服务认可、满意的前提下,可按年度续签合同,最多可续签两年。
二、履约地点
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阜新市太平区人社局食堂、阜新市太平区发展改革局食堂。
三、付款方式
在中标人根据与采购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中的规定完成每月的服务,采购人每年按月结算并拨付 。
四、服务内容
主要负责区政府办管辖三家食堂午餐,人数不固定,顶峰就餐人员预计共680人。
五、服务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1人,采购人员2人,公共营养师1人 食堂1: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机关食堂 厨师3人,切配3人,面点师3人,清洁3人,服务员2人; 食堂2:阜新市太平区人社局食堂 厨师2人,切配2人,面点师2人,清洁2人,服务员2人; 食堂3:阜新市太平区发展改革局食堂 厨师2人,切配2人,面点师2人,清洁2人,服务员2人。 本项目严禁挂靠外包,成交方派驻本项目的常驻经理和主要技术骨干必须全天到岗到位,本项目常驻项目经理实行每日三食堂全覆盖巡查机制,每日分上、下午分别到太平区政府食堂、人社局食堂、发改局食堂开展现场检查,填写食堂每日巡查记录表;工作日全程在岗,不得无故脱岗,每日巡查记录作为项目经理在岗履职核查依据。每月合计有3天及以上天数未能到位,亦视为挂靠外包。如有以上情形,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有权立即中止合同履行,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撤出。 中标方须配备持证公共营养师,每月至少组织食堂厨师长、主厨、面点师等主要技术骨干开展 1 次专项营养培训,培训内容包含科学配餐、膳食搭配、特殊人群餐食制作、食材营养保留、食品安全营养管控等;每次培训须留存签到表、课件、培训照片、考核记录,完整存档备查,甲方有权随时查阅。 服务人员具体要求: 1.服务人员工作时,应按不同的工作性质,着统一服装,佩带胸卡。 2.服务人员提供服务时,不得妨碍招标人的正常工作。 3.服务人员严禁酒后上岗、无故脱岗。 4.特殊岗位服务人员应具有符合要求上岗证件。 5.要求服务人员身体健康、人品端正、无不良嗜好。 6.注意个人卫生。不许留长指甲,不许涂指甲油,不许带首饰、耳环、戒指、手表等,男员工不许留长发、长胡须,女员工在工作时要把长发盘起,不许散开。 7.遵守劳动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无特殊情况不请假、不离岗。 8. 所有人员必须100%持健康证挂牌上岗 ,严禁带病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方可进入食堂工作。
六、各餐食物品种数量
主食:大米饭,普通面食不少于2种(例如馒头、花卷等); 副食:每周保证两天4道荤菜、3道素菜、汤品、咸菜; 其它天数保证3道荤菜、4道 素菜、汤品、咸菜; 每周三调剂,包子或饺子各四种馅或面条六种卤,菜品四种、汤品。 注:每天保证4种咸菜;每周至少提供两次水果(餐后食用); 各餐食物具体品种数量,由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机关决定,不低于现有标准数量。 成交供应商按照成交结果指派相关人员根据政府职工特点,科学制定营养食谱,根据就餐人数制定食材需求计划,由成交供应商自行组织采购,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成交供应商进行菜品及原材料加工、营养调配、饮食服务、餐具洗消、食堂卫生清理等所有食堂相关工作,按要求做好各种记录、培训、材料归档等。
七、相关岗位工作职责
(1)厨师班工作职责 烹调前要清洁锅、铲、勺等用具,肉、蛋、菜、油、配料等要进行复检,查验好生产日期与保质期,确保食品安全。要节约用料,不断根据上餐反馈的信息调整份量及味道。烹制的食品必需熟透,要控油控盐控调料,保证咸淡适中不油腻。对燃气阀门与灶台每天要检查仔细,开与关要专人负责,对自己所管辖区域做好卫生清洁工作。 厨师基本功扎实,工作经验丰富,会熟练操作燃气锅灶等各种灶类,精通常用烹饪技法,菜品制作讲究“色、香、味”俱全,具有较强的饮食保障能力,兼顾制作烹调师会制作常见甜、咸、酸、辣等口味菜品,会卤制、泡制、腌制、酱制、熏制、腊制等制作卤肉、熏肉、腊肉、酱肉、卤菜、咸菜、腌蛋、面酱、辣椒酱、酱菜等。 (2)蒸饭师工作职责 查验好米面等生产日期与保质期,按就餐人员的多少调节用米量。米要经过两次以上洗干净后再蒸煮,中途检查火候,蒸好的饭必须熟透、软硬适度。负责其他供餐蒸煮工作,负责供饭、清洗蒸饭设备及用具等。 (3)面点师工作职责 负责面点制作,负责午餐供餐。根据午餐就餐人数制作各种面食。制作面食前及完成后,对各种设备、用具进行清洁。 面点师熟练掌握中式、西式面点的制作技法,比如应用蒸、煮、煎、炸、烙等技法,制作发面类、面条类、饺子类、包子类、煎饼类、油酥类、油炸类、蒸煮类等,应用造型、烘烤、开酥、打油、打面、夹馅、沾糖等技法,制作小西点类、蛋糕类、起酥类、混酥类、面包类、干点类等。 (4)备菜师工作职责 ①蔬菜必须经过清洗、浸泡、流水冲洗三个程序。洗好的菜必须用干净的器具装好,不得接触地面,垃圾要及时清理。 ②必须先将菜洗好后再切,切菜前应把刀、砧板、盆、桶等用具洗净消毒。刀和砧板等工具用完后应洗净放回原位置(每周定期用沸水蒸煮消毒)。不允许随意乱丢刀具,避免造成误伤。 ③切菜时配合厨师工作,按厨师要求切菜、配菜,保证按时供应。切配结束后,由专人对设备、用具等进行清洗、保养。对所辖区域做好卫生清洁工作。 备菜师要求刀工基础扎实,制作加工要符合整齐、规格、均匀、利落等条件要求,能够熟练掌握原材料切配以及初加工。 (5)留样工作人员 按相关要求做好每餐的留样,并负责做好详细记录。 (6)其他人员工作职责 其他人员工作职责,按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各类人员上岗前,组织现场考核考察,能力条件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不予选用。
八、食堂服务标准
(1)根据招标人的用餐人数和提供的餐费数额,拟定周食谱报于招标人,招标人未提出异议的,投标人负责将食谱向招标人用餐人员预告并组织实施。 (2)提供的用餐食品、饮品,食堂、厨房的环境卫生,餐具、炊具的卫生,服务人员的健康、卫生,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食品、卫生等方面的相关规定。负责餐厅及工作间的消防、用电安全。 (3)根据气候季节变化、就餐人员工作的劳动强度,适时调整菜谱,菜谱制定注意荤素搭配、粗细粮搭配、营养素搭配、色香味型搭配、酸碱平衡,做到单周食谱不重样。
九、其他
(1)投标人工作人员应按照招标人工作特点安排工作时间。 (2)因投标人及投标人工作人员原因造成招标人设施损坏、损毁、丢失等,投标人应当恢复原样,不能恢复的,应按价赔偿。 (3)合同期限内,投标人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给他人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以及自身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和人身伤亡均由投标人负责,与招标人无关。 (4)如发生突发状况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国家规定及招标人相关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在财政预算保证且采购单位对成交供应商服务认可、满意的前提下,可按年度续签合同,最多可续签两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要求服务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03日15时00分至2026年08月1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8月24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