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01233 项目名称:数字化X射线摄影透视系统(内窥镜科)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0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数字化X射线摄影透视系统技术参数(进口1台,内窥镜科)

一、主要技术参数

1应用范围及结构 1.1用于临床X线摄影、透视、各种造影和ERCP等。 ▲1.2下球管结构。 ▲1.3非C臂结构。 2 X光球管 ▲2.1双焦点,大焦点≤1.0mm,小焦点≤0.6mm。 ▲2.2阳极热容量≥780kHu。 3高压发生器 3.1功率≥65KW。 3.2最大管电压≥150kV。 ★3.3最大管电流≥1000mA。 4平板探测器 ★4.1动态平板探测器。 4.2探测器材料:非晶体硅。 4.3探测器规格≥42×42cm。 4.4可变视野≥4视野。 4.5像素尺寸≤150μm。 4.6采集灰阶≥14bits。 4.7空间分辨率≥3.3 lp/mm。 4.8量子捕获效率 (DQE)≥60%@0.05 lp/mm。 4.9采集矩阵≥2800×2800。 5监视器 5.1监视器尺寸≥19英寸。 6病人检查床 6.1床面和球管相对纵向移动范围≥200cm。 6.2床面横向运动≥12cm。 ▲6.3球管在床体下方时床面最低高度≤66cm。 ▲6.4最大SID≥125cm。 6.5床体倾斜角度≥-20度至90度内可调。 ▲6.6最大承重≥275kg。 7数字图像处理技术 7.1 DR模式拍片≥2800×2800矩阵。 7.2连续点片矩阵≥1400×1400矩阵。 7.3序列采集速度≥(1400×1400矩阵)8帧/秒。 ▲7.4脉冲透视≥30帧/秒。 7.5具有图像距离角度测量功能。 7.6具有实时图像存储,显示,回放功能。 7.7具有Dicom连结接口。 7.8具有边缘增强,正负片反转,窗宽窗位调整功能。 7.9具有图像放大漫游,图像水平/垂直翻转功能。 7.10具有图像文本/符号标注和编排功能。 7.11具有末帧图像束光野调整功能。 8操作系统 8.1数字系统采用Windows操作系统,鼠标操作。 8.2具备近台操作面板。 ▲8.3具备近台多功能操作手柄。 ▲8.4具备近台触摸控制屏。 8.5可以激活/制动影像系统的移动。 8.6可以近台调节序列采集帧率。 8.7可以近台调节透视帧率。 8.8可以近台选择器官程序。 8.9可以近台控制设备运动。 8.10可以近台调节准直器射野。 8.11可以近台释放曝光。 ★9 X线球管,高压发生器,检查床等主要核心部件由设备生产厂家原厂生产。 ★

二、配置

1数字化X射线摄影透视系统:1套。 2压迫器:1个。 3双向对讲系统:1套。 4脚闸:2个。 5检查室显示器:2台,≥19英寸。 6检查室显示器悬吊装置:1套。 7肩托:1对。 8辐射防护铅帘:1个。 9刻录机(DICOM接口):1个。 10操作室桌椅:1套。

三、售后服务

★1整机免费质保三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到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的情形:“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3)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境内机构)的授权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03日22时00分至2026年08月1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8月2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身负责。 2、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箱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至代理机构邮箱lnhy2520@126.com或现场递交。 3、开标时,投标人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 联系方式: 024-83282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20室 联系方式: 024-23492112 邮箱地址: lnhy2520@126.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京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95588333010000935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曹晓晨、胡平、傅文博 电 话: 024-2349211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