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12-00273 项目名称:食品安全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355000.00 最高限价(元):35.50 采购需求: 查看 ★ (一)10个基层所快检服务(4800批次) 1、责任区分 试剂、购样费、交通费、人员费用、检测费用等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具体业务工作由甲方监督指导和组织协调。 2、签定委托合同后,全面清点基层所快检室设备数量、状况,登记备案。签字确认后,交付检测机构全权管理、使用。 3、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事项,违反其中任何一条,中止合同。 4、每次进行快检服务,均需制作表格,详细登记信息,相关人员须签字确认。每月汇总、统计。留存全部数据资料,装订成册。每季度交组织单位。 5、每个基层所每个月至少完成40批次快检,10个基层所检测全年共计完成4800批次。 6、检测费用按实际发生结算。超过预算部分,甲方无需支付检测费用。 ★ (二)食品安全快检车快检服务(3000批次)
一、责任区分
乙方负责加油、提供试剂、配备驾驶员和检验员、日常安全管理等,保障车辆正常运行。车辆日常基本维修保养,车辆保险,车辆按时年检,快检车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具体业务工作由甲方监督指导和组织协调。
二、组织实施
甲方制定具体计划,监督、指导落实: 1、设备使用与管理 签定委托合同后,全面清点车辆及车载设备数量、状况,登记备案。签字确认后,交付检测机构全权管理、使用,负责维护、保养和安全。 2、流动检测 通常在工作日启动运行,聚焦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点时段,早夜市大集、校园食堂等重点区域,尽量扩大覆盖面,社区、乡村短期内尽量不重复。优先保障大型活动食品安全等快检服务。 3、检测操作 检测费用按实际发生结算。超过预算部分,甲方无需支付检测费用。检测项目根据所去往的地域特点进行合理调配检测任务。特殊情况,经组织者同意或由组织者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随时统筹调整。检测严格执行技术要求,规范操作,保证结果的真实、可靠。 4、登记统计 每次进行快检服务,均需制作表格,详细登记信息,相关人员须签字确认。每月汇总、统计。 5、结果运用 1.检测结果现场公示,尽量告知提供样品人员或单位。 2.发现不合格产品,及时报告甲方;进一步与样品提供者核实信息、积极溯源。 6、活动保障 根据上级要求及工作需要,适当调整计划,优先保障各类临时性活动。
三、标准要求
快检服务工作应根据组织部门计划部署,立足于技术支撑,本着服务群众、数据真实的要求,尽量扩大覆盖面,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保障和参考。 ★ (三)食品安全专项快检服务(2200批次) 1、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规范操作,保证数据的科学、真实。 2、现场采样,现场登记。 3、结合实际工作需求分批次、分主题开展,重点包括大型活动保障快检、节日热销食品快检、投诉举报集中食品快检、季节性高风险食品快检,精准排查食品安全隐患。 4、留存全部数据资料,装订成册。定期交组织单位。 5、发现不合格或问题产品,及时电话报告组织者;核对检测信息,配合监督抽检。 6、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事项,违反其中任何一条,中止合同。 7、检测费用按实际发生结算。超过预算部分,甲方无需支付检测费用。 8、本项目报价包含试剂费、样品费、采样费、检验费、税费等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 (四)服务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承担政府部门委托食品快检的工作制度。 2.投标人能够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快检工作程序和要求,按时完成快检工作。 3.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检验能力,能够准确出具快检结果。 4.鉴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不可预见性,中标单位须建立灵活机动的服务响应机制,不受年度计划快检任务完成进度的限制。在服务期内,即使年度计划任务已提前完成,中标单位仍应根据采购人实际工作需要,配合并保障应急突发情况,临时部署的各项应急快检工作。 ★ (五)考核验收 服务机构应保存所有能证明进行工作的资料,装订成册,完成任务后交由组织部门存档,不提交的不能通过验收。组织部门不定时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年终进行综合评测。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3、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4、节能产品的相关规定;5、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6、创新产品和服务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04日13时00分至2026年08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8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上传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提交要求详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1、现场递交备份文件:现场递交备份文件的,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文件送达至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 2.2、线上递交备份文件: (1)备份文件采用线上方式递交的,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递交备份文件; (2)备份文件线上递交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文件以加密邮件形式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lnlz81260388@163.com)。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时,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投标人在15分钟内(自通知时间起15分钟内)将邮件解密密码发送至上述邮箱,以供解密下载备份文件使用。上述流程未在任一规定时间内进行操作的,视同放弃递交备份文件。 (3)若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加密的备份文件或发送错误的备份文件,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负责解答如何发送加密邮件) 2、开标时,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3、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密封的以U 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或线上递交加密邮件形式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盖章版PDF格式,具有目录标签,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4、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身负责。 6、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本项目共分为4个合同包(本次招标004包),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允许兼中,如投标人已在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中标,则不允许在第四包中标。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8号 联系方式: 024-810921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辽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远航中路33-2号绿地大厦B座21层 联系方式: 024-81260388 邮箱地址: lnlz81260388@163.com 开户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辽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422120100100255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夏爽、贾敏、任俏、王贺凯 电 话: 024-8126038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