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中通服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原道路 17号(道路货物运输代理仅限非首层办公用房经营) 中标金额: 451 0000.00元 评审报价: 4059000.00元 评审总得分: 93.6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备注 1 B类生活垃圾投放点 / 定制 37座 27243.00 / 2 智能可回收厢房 / 定制 60座 9467.00 / 3 垃圾分类运行后台 / 定制 1套 494416.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少杰、钱海波、许永忠、刘增兰、袁胜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代理服务费。 2、金额:5.3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宁国市城市管理局 、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宁国市西津街道迎宾路 1003号 、宁国市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 2幢15单元15005号,联系电话: 0563-4029623 、 0563-4101880。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郑先生,联系方式: 0563-4110025,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 宁国市西津街道迎宾路 1003号 联系方式: 张女士、 0563-4029623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 2幢15单元15005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 0563-4101880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吴先生 电 话: 0563-4029623、0563-4101880

十、附件

1. 采购文件.pdf 2.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3 .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