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421201202601000413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200-2026-00448

三、项目名称

咸宁市中心城区公共照明设施运检业务服务采购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包名称: 咸宁市中心城区公共照明设施运检业务服务采购项目包3 供应商名称: 湖北南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横沟桥镇高新社区咸宁津晶城科技园内 中标(成交)金额: 213.500000 (万元) 综合评分法: 86.80(分) 服务类 名称:咸宁市中心城区公共照明设施运检业务服务采购项目包3 服务范围:负责责任区域范围内公共照明设备的巡视、维护、检修、检测、防护、(检修工作不含高压线路及其电源和控制设备)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设备被盗、外破的恢复,以及配合业主单位做好各类设备的迁移、改造和恢复建设工作。 服务要求:负责责任区域范围内公共照明设备的巡视、维护、检修、检测、防护、(检修工作不含高压线路及其电源和控制设备)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设备被盗、外破的恢复,以及配合业主单位做好各类设备的迁移、改造和恢复建设工作。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包名称: 咸宁市中心城区公共照明设施运检业务服务采购项目包2 供应商名称: 湖北金宇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咸宁市银泉大道506号1+8时代广场1栋2单元701室 中标(成交)金额: 218.500000 (万元) 综合评分法: 81.83(分) 服务类 名称:咸宁市中心城区公共照明设施运检业务服务采购项目包2 服务范围:负责责任区域范围内公共照明设备的巡视、维护、检修、检测、防护、(检修工作不含高压线路及其电源和控制设备)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设备被盗、外破的恢复,以及配合业主单位做好各类设备的迁移、改造和恢复建设工作。 服务要求:负责责任区域范围内公共照明设备的巡视、维护、检修、检测、防护、(检修工作不含高压线路及其电源和控制设备)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设备被盗、外破的恢复,以及配合业主单位做好各类设备的迁移、改造和恢复建设工作。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包名称: 咸宁市中心城区公共照明设施运检业务服务采购项目包1 供应商名称: 湖北衡宇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咸宁市银泉大道506号(时代广场)4栋1单元23层2301号 中标(成交)金额: 266.200000 (万元) 综合评分法: 87.24(分) 服务类 名称:咸宁市中心城区公共照明设施运检业务服务采购项目包1 服务范围:负责责任区域范围内公共照明设备的巡视、维护、检修、检测、防护、(检修工作不含高压线路及其电源和控制设备)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设备被盗、外破的恢复,以及配合业主单位做好各类设备的迁移、改造和恢复建设工作。 服务要求:负责责任区域范围内公共照明设备的巡视、维护、检修、检测、防护、(检修工作不含高压线路及其电源和控制设备)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设备被盗、外破的恢复,以及配合业主单位做好各类设备的迁移、改造和恢复建设工作。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小组成员

王君,漆宏,郑彬炎,葛刚,吴裕勇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 2026-08-03 2、评审地点: 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128号5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面)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万元/包 2、收费金额: 3.0000 (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对本次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本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要求,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3120057068@qq.com,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咸宁市路灯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咸宁市咸安区温农巷 联系方式: 139728403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128号5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面) 联系方式: 186715105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望 电 话: 18671510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