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RZFCG-2026-08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上饶职业技术学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3.7.1 若投标人依法享受税率优惠或减免政策的,须提供投标人情况说明及由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政策文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提供投标人情况说明(说明内容应包含享受税率优惠或减免政策的情况)和由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政策文件】”现更正为“3.7.1 若投标人依法享受税率优惠或减免政策,应提供投标人情况说明(内容包含享受优惠政策、优惠幅度、政策文号),并可配套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对应政策文件。投标人未提供上述材料、或提交材料无法佐证自身优惠适用资格的,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不予认可其税收优惠,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形处理。【提供投标人情况说明和由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政策文件】”。 2.原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标准保洁主管(其中1名具有即可)(3分)“(1)①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与环境(保洁)相关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技能职业资格,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颁发的与环境(保洁)相关的二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②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与环境(保洁)相关的中级以下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三级技能职业资格,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颁发的与环境(保洁)相关的三级技能等级证书的,得1分;③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与环境(保洁)相关的三级以下技能职业资格,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颁发的与环境(保洁)相关的三级以下技能等级证书的,得0.5分;此项最高得2分。”现更正为“(1)①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与环境(保洁)相关的高级或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颁发的与环境(保洁)相关的高级或三级证书的,得2分;②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与环境(保洁)相关的中级或四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颁发的与环境(保洁)相关的中级或四级证书的,得1分;③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与环境(保洁)相关的初级或五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颁发的与环境(保洁)相关的初级或五级证书的,得0.5分;此项最高得2分。”。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变更内容以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澄清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上饶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 上饶广信区旭日北大道358号 电子邮箱:2894282819@qq.com发送电子邮件后请电话告知。 联系方式: 136979362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上饶市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 上饶市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B栋四楼401) 电子邮件:srszwfwzxjck@163.com发送电子邮件后请电话告知。 联系方式: 0793-81756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诸轶卿 电话: 13697936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