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E420100018406001100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00-2026-01340

三、项目名称

黄冈市白莲河示范区2026至2029年城乡垃圾外运服务项目第二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湖北绿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北省黄冈市浠水经济开发区长形地村2组 中标(成交)金额: 53.82 (万元) 综合评分法: 78(分) 服务类 名称:黄冈市白莲河示范区2026至2029年城乡垃圾外运服务项目第二次 服务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小组成员

胡纯良,郭宏祥,潘亚明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 2026-08-04 2、评审地点: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浠水市民之家南楼三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收费金额: 1.990000 (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登录 :“黄 冈 市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融 资 平 台http://58.51.104.17:8888/index_hg?redirect=%2Fdashboard ”,点击“我要融资”,申请合同融资贷款,无需抵押,利率优惠,放款快。 3、加快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并公告。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4、加快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浠财办【2024】4 号)明文要求:鼓励采购人向具备条件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 30%的预付款,对于中小企业,该比例适当提高至 40%以上。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5、质疑投诉提示:政府采购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办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黄冈市白莲河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白莲河示范区莲花北街30号 联系方式: 18555683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湖北锐昇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浠水县博森一品天下 6 栋 2 单元 306 室 联系方式: 159971172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洋 电 话: 15997117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