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330304261708820000014
二、项目名称
温州大学附属南白象实验小学餐桌椅、礼堂椅等家具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报价:870200(元) 浙江腾舟家具有限公司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北村后岸路290号(临时门牌)第三幢第2-3楼 78.96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温州大学附属南白象实验小学餐桌椅、礼堂椅等家具 温州大学附属南白象实验小学餐桌椅、礼堂椅等家具 见附件 见附件 见附件 8702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硕忠,马晨晨,诸葛亚妮,赵仁义(采购人代表),陈明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依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精神,在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货物类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市场价格与项目时间及难度,按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收取。中标人应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该代理服务费用支付给温州云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15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温州大学附属南白象实验小学 地 址: 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村白象塔东侧 项目联系人(询问): 金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7-56691251 质疑联系人: 赵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0577-566912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温州云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仁汇大厦6楼东北首 项目联系人(询问): 邹先生/赵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8057708992/13958869067 质疑联系人: 赵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18906678299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联 系 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附件信息: 附件.pdf 251.8K 南白象小学家具-招标文件7.10.docx 3.5M 中小企业声明函 142.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