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ZD26CG0860 ; 2. 项目名称: 云南省药品监督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设备采购(分项二) ; 3. 预算金额: 8676000.00 元;一标段: 2580000.00 元;二标段: 1616000.00 元;三标段: 4480000.00 元。 4. 最高限价: 8676000.00 元;一标段: 2580000.00 元;二标段: 1616000.00 元;三标段: 4480000.00 元。 5. 采购需求: 标段 设备名称 数量 (台 / 套) 单价(元) 总价(元)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1 标段 溶出度仪 1 50000.00 50000.00 否 高效液相色谱仪 1 780000.00 780000.00 高效液相色谱仪 1 445000.00 445000.00 薄层扫描仪 1 900000.00 900000.00 薄层成像系统 1 405000.00 405000.00 2 标段 高效液相色谱仪 1 328000.00 328000.00 高效液相色谱仪 1 428000.00 428000.00 高效液相色谱仪 1 377000.00 377000.00 旋转蒸发仪 3 75000.00 225000.00 离心机 1 143000.00 143000.00 超低温冰箱 1 60000.00 60000.00 旋转蒸发仪 1 55000.00 55000.00 3 标段 三重四极杆液质联用仪 1 4480000.00 4480000.00 6.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投标人在此期限内报最短交货期),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 3 年(投标人应当自行承诺最长质保期)。 7.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1.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①若供应商是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②若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若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法定证明文件;④若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若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 良好的商业信誉指:未被信用中国( https :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行为记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 :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2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①供应商须提供 2024 年或 2025 年的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满 1 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②供应商须提供“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无需针对本项目或本项目采购人)。备注:以上① - ②项证明材料具有同等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1.3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1.4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 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5 年 01 月 01 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 1 个月的,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1.4.2 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5 年 01 月 01 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 1 个月的,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1.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承诺。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文件时间
1.时间:2026年8月04日00:00起至2026年8月11日每天上午06:00-12:00,下午12:00-23:59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办理并绑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详见其办理流程。数字证书(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 3. 方式:①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 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或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zd.html,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申领详见其办理流程。 ②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4. 售价:0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2.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保证金金额: 一标段: 25800 元整;二标段: 16160 元整;三标段: 44800 元整。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本票、汇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险保函。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投标文件的递交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如:无法解密、网络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浏览器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注: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转载本公告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 5. 开户信息 户 名: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昆明祥云支行 账 号:53001875036051002850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科发路 616 号。 联系人:伏老师 联系方式: 0871- 63162127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日新路,润城第一大道 5 栋 8 楼,业务二部 811 。 联系人: 陈娅、李浩 联系方式: 0871-63116420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娅、李浩 电话: 0871-63116420 4. 技术支持 政采云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电话: 400-881-7190 5. 监管部门 云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0871-63956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