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LHDL202600003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2026 年罗湖区城市第六立面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EPC 首次公告日期: 2026 年 8 月 2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一)对招标文件评标信息综合实力部分 1.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一)评审内容:投标人提供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的同类项目业绩 10 项(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 项才可得分,共计 10 项),每提供一项证明材料得 10 分,最多得 100 分,进行澄清说明: 1 、非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独立承接的同类项目设计施工业绩 10 项,不含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接的业绩,才可得分; 2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分别提供承接过的同类项目设计业绩 5 项、施工业绩 5 项,共计 10 项才可得分。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
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
序号 内 容 规 定 9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为代理服务项目,将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之前须向深圳市栋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纳代理服务费。若因中标(成交)供应商交纳代理服务费所产生的时间影响到合同签订的,由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采购代理机构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参考《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 2018 〕 27 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办法,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向中标人收取。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 2018 〕 27 号)收费标准如下表所示: 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 工程采购 100 万元以下 1.0% 100 万元(含) -500 万元 0.7% 500 万元(含) -1000 万元 0.55% 1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 0.35% 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5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 1.0%=1.0 万元 ( 500-100 )万元× 0.7%=2.8 万元 服务费采用转账的方式,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深圳市栋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425010000350000209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现修改为: 序号 内 容 规 定 9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为代理服务项目,将向采购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机构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参考《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 2018 〕 27 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办法,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向采购人申请费用。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 2018 〕 27 号)收费标准如下表所示: 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 工程采购 100 万元以下 1.0% 100 万元(含) -500 万元 0.7% 500 万元(含) -1000 万元 0.55% 1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 0.35% 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5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 1.0%=1.0 万元 ( 500-100 )万元× 0.7%=2.8 万元 服务费采用转账的方式,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深圳市栋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425010000350000209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更正日期: 2026 年 8 月 4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管理中心大厦 15 楼 联系方式:李工 0755-2218563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栋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三路 7 号中海慧智大厦 1 栋 1A1701-1705 、 1712 单元 联系方式: 18170619577 、 15816885553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工、李工 电话: 18170619577 、 15816885553 技术支持: 0755-36568999 转 1 转 1 深圳市栋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