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421125202606000599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25-2026-00348
三、项目名称
2026年度黄冈市浠水县关口镇土地开发项目(二)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湖北省浠水十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浠水县清泉镇丽文北路 中标(成交)金额: 142.062444 (万元) 综合评分法: 87.99(分) 工程类 名称:2026年度黄冈市浠水县关口镇土地开发项目(二) 施工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内容 施工工期:合同约定 项目经理:陈华明 执业证书信息:鄂242161765222
五、评审小组成员
侯兴福,胡旺春,朱闰波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 2026-08-04 2、评审地点: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照《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鄂建文【2023】35号文件 2、收费金额: 1.2944 (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二)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提示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登录:“黄冈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58.51.104.17:8888/index_hg?redirect=%2Fdashboard”,点击“我要融资”,申请合同融资贷款,无需抵押,利率优惠,放款快。2、加快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并公告。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加快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鄂财采发【2024】3号)明文要求:鼓励采购人向具备条件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对于中小企业,该比例适当提高至40%以上。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三)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供应商获取文件及CA办理等相关事宜详见供应商操作指南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浠水县关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浠水县关口镇观音湖路82号 联系方式: 135975546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湖北恒信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浠水县闻一多大道92号 联系方式: 134767443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钱江红 电 话: 13476744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