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526210200034215-XM001 项目名称:巡逻防控辅助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57.2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57.2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 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巡逻防控辅助管理服务项目 ( 第一包 ) 128.64 1 项 为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全面做好镇域内安全保卫工作,需委托服务公司开展巡逻防控工作等采购人要求的工作内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02 巡逻防控辅助管理服务项目 ( 第二包 ) 128.64 1 项 为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全面做好镇域内安全保卫工作,需委托服务公司开展巡逻防控工作等采购人要求的工作内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3.2.1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3.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3 供应商须具有由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3 本项目 是否 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 是■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08-06 至 2026-08-12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tps://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home )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8-26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 6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58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 2011 】 124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 68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 】 19 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采购【 2022 】 1143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 国办发【 2025 】 34 号 ) 和《关于贯彻落实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 的意见》 ( 财库【 2025 】 30 号 ) 等相关条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 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1 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 用户指南 ”—“ 操作指南 ”—“ 市场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 ” ,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 用户指南 ”—“ 操作指南 ”—“ 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 ” 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 用户指南 ”—“ 工具下载 ”—“ 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 ” 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 用户指南 ”—“ 工具下载 ”—“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 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 / 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2.5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 .6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 7 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登录 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 2.8 投标人可同时对本项目全部包组进行投标(兼投),本项目实行兼投不兼中规则: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本项目其中 1 个包组。评标委员会按包号从小到大依次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若某一投标人在靠前包组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自动丧失后续所有包组的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后续包组不再对该投标人进行名次排序。某包组第一中标候选人因前述兼投不兼中规则丧失中标资格的,该包组依次顺延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顺延推荐中标候选人后,若该包组有效合格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的,该包组按规定重新组织采购 / 招标。本规则同等适用于所有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单位,无差别适用,不存在例外情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育政街9号 联系方式:王超,010-802727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方格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盛坊路1号院5号楼2层207 联系方式:胡酩斯,132698677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酩斯 电 话: 13269867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