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HBCZ-2606061225-262887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打击传销服务 3、首次公告日期: 2026-07-27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1、本项目第四章评分标准更正如下:(1)项目团队评分项更正为:"1.拟派项目团队中每有一名人员具备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员证或人社部门核发的保安职业三级及以上证书,每提供1人得2分,最高得6分;需提供合格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磋商截止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凭证等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拟派本项目人员中有退伍军人证的,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退伍军人证、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磋商截止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凭证等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认证体系评分项更正为: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以上任意一个证书得3分;注:需提供(http://www.cnca.gov.cn/)查询页面截图,证书须处于"有效"状态,提供对应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3)用户满意度评分项更正为:供应商前款"企业业绩"提供的有效业绩获得业主正面肯定评价或反馈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证明材料应提供业主正面肯定评价或反馈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同一服务单位的连续年度或跨年度服务用户满意评价 意见不重复计分。2、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09点30分",现更正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3日14点30分" 3、更正日期: 2026-08-05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附件已上传更正后采购需求;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葛店分局本级 地 址: 鄂州市葛店经开区广场西路2号 联系方式: 027608129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楼(东湖大厦正对面) 联系方式: 159714307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馨怡 徐淦 胡小康 电 话: 15971430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