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13-00246 项目名称:蒲松路小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42163.00 最高限价(元):1142163.00 采购需求: 查看

二、付费方式及相关约定

1、教工、学生食堂年预算为1142163元,费用构成,学生午餐费用

三、服务人员与保障

1、中标餐饮企业需要根据教工食堂实际情况自行足额配置食堂工作人员。能够保证早、午餐正常开展。 2、食堂所有员工由中标餐饮企业自行招聘,食堂员工工资和福利均由中标餐饮企业负担。 3、中标餐饮企业所雇佣的食堂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通过当地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无健康合格证,不准在食堂工作(办理证件费用由中标餐饮企业自行承担)。

四、其他要求

服务年限:一年,签订一年期政府采购合同。 按季度测评,任意一季度满意度测评低于85%重新招标。如遇上级政策调整等因素,学校可随时终止合同,执行上级最新政策要求。 服务地点:沈北新区蒲松路小学食堂。

五、执行标准

委托服务期内中标餐饮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有关饮食卫生规定,遵守学校制定的食堂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出现饮食中毒事故,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工作,防止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否则一切责任(包括法律责任)由中标餐饮企业负责,并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中标餐饮企业在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遵守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辽宁省公安厅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引的通知》即辽市监联[2023]19号文件的要求。

六、价格要求

本项目年预算为1142163 元 人民币(如第次年有教师和学生人数增长,安实际发生人数结算费用),签订合同后,每个月进行一次结算,师生独立核算(最终以实际人员结算为准) 七★、责任状: 1、委托服务期内中标餐饮企业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签订合同时还须与甲方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状。如食物内屡次出现异物,家长、教师调查问卷满意度在50%以下,学校有权终止合同。甲方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委托服务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就餐师生身体健康,影响学校声誉,中标餐饮企业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学校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2、委托服务期内承包商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管理,签订合同时还须与甲方签订食堂工作人员安全责任状,食堂工作人员属于承包商的员工,与学校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同时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中标餐饮企业负责。如用电、水等不注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中标餐饮企业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学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供餐标准

1、就餐时间: 教职员工早餐:6:40-7:30; 师生午餐:11:30-12:30(就餐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 2、食谱(前一周和学校沟通下一周食谱,学校同意后周日发布下周食谱)包括但不局限: 早餐: 不少于四种类型的粥;不少于四种类型的主食(主食包括:花卷、馒头、豆包、杂粮、筋饼、馅饼、烙饼、烤饼、面条等);鸡蛋;豆制饮品或牛奶;不少于四种菜,一种酸奶。早餐餐饮根据季节和老师的口味相对适量调整。 午餐: 学生:米饭;不少于一样的面点(包括:花卷、馒头、豆包、杂粮、筋饼、馅饼、烙饼、烤饼、面条等);菜品:不少于一个荤菜(全荤)、一个半荤菜、一个素菜; 教师:米饭;不少于两样的面点(包括:米饭、花卷、馒头、豆包、杂粮、筋饼、馅饼、烙饼、烤饼、面条等);菜品:不少于两个荤菜(全荤)、一个半荤菜、一个素菜;一种汤类;一种时令水果。 菜:为确保口感新鲜,需根据季节不定期与采购单位协议调整相关食谱。 荤菜包括但不局限:红烧肉、红烧鸡块、滑熘肉片、溜肉段、鱼香肉丝、烩丸子、蒜苔炒肉、各种鱼(自选各种烹饪方式)、宫保鸡丁、肉片木耳、各种肉类炖菜、炸鸡腿、软炸鸡柳等(★同一种荤菜一周不得超两次出现。); 素菜包括但不局限:尖椒干豆腐、土豆片、炒三丝、红烧豆腐、红烧茄条、木须西红柿、豆芽炒粉、芹菜炒粉、醋溜白菜、炒菜花、木须木耳、圆葱炒鸡蛋、、乱炖等各式时令蔬菜。( ★ 同一种蔬菜、配菜一周不得超两次出现。) 3 ★ 、为教职员工用餐提供每日早、午两餐服务,为学生提供每日午餐服务,每周必须安排一次以上鱼类菜品 ,每周只能安排一次或不安排鸡肉,牛羊肉每周安排一次或一次以上,两周安排一次油炸食品,每周为减少浪费、提供合理的营养搭配,推荐采用自助餐式。 4、食堂不得提供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以及预制菜品;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发芽土豆、野生蘑菇等高风险食品。

九、原材料标准要求

1、米:优质大米,米粒整齐均匀洁白,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黄粒、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执行标准GB/T1355-2018,各地区执行标准不同,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米。 2、面:优质面粉,面粉颜色正常,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执行标准GB/T 1355-2021,各地区执行标准不同,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面粉。 3、调料类:包装完好无破损,使用日期距质保到期不少于三个月(执行标准GB2760-2014,各地区执行标准不同,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4、食用油:食用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拥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执行标准GB/T 1535-2017,各地区执行标准不同,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并有质量安全标识。 5、蔬菜类:外观色泽新鲜、不黄、不蔫、不烂、不抽苔、不糠心。 6、新鲜肉类:表面有干燥外膜,切面呈红色,质地坚实,指压窝迅速复平,气味正常,严禁注水、注胶等现象。鸡肉类:外观淡黄色或黄色,表面干燥,有光泽,质地坚实,有弹性,气味正常,严禁注水现象,以质量优等的厂家为主。 7、鲜活水产类:眼珠稍突出,鱼鳞不易脱落,鱼鳃红色,腹部坚实有弹性,肉质紧密有弹性,指压不留指印,气味正常。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 8、鲜蛋类:达到壳上有一层霜状粉末,蛋壳完整,有光泽,气味正常。 9、水果类:大小均匀,表面颜色正常,口感正常,没有异味,不得腐烂,不得破损。 10、配菜类:葱花、生姜、蒜、蒜苗、芹菜,其它配菜类根据市场配菜类情况调整 11、腌菜类:不提供。 12、干杂类:花生、绿豆、黄豆、糯米、木耳、食用木薯淀粉、面粉: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其它干杂类根据市场干杂类情况调整 13、豆制类:水豆腐、干豆腐、油片、油果、豆芽、其它豆制类根据市场豆制类情况调整。 14 ★ 、以上所有的食材进货渠道正规(不许在市场等小商贩采购)并附有食材合格检验记录及进货渠道证明。

十、人员配备最低要求

按照实际需要管理员1人,厨师 2 人以上 、面点师1人以上、切配 :4人,转运箱搬运8人。 (1)管理员1人:年龄 50 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管理、沟通能力,5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统筹安排食堂工作能力,预防、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 (1) ★ 食堂厨师 2 人以上:男女不限,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懂得食品的营养搭配, 3 年以上大灶和小灶工作经验。定期对厨师进行菜品培训及经验交流,如教师、学生对菜品口味满意度不到50%,供餐企业应及时更换厨师。 (2)面点师1人以上:要求年龄 50 岁以下,男女不限,5 年以上面点经验,掌握多种面点技术,如蒸食,烙饼,烤制中西糕点等多种风味面食,对精细搭配、营养有一定研究。 (3)切配 4人:要求年龄 50 岁以下,男女不限,吃苦耐劳,3 年以上切配工作经验。 (4)转运箱搬运8人:要求年龄 50 岁以下,男女不限,吃苦耐劳,品行端正。 人员按实际需求调配, 以上人员要求可靠、本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卫生习惯,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本人及家庭成员心理健康,无精神病史,行为不偏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

十一、验收

验收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要求 验收程序:验收工作及采购程序由采购人组织实施 验收报告: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十二、报价要求

固定报价:教师餐费17元/人/天(其中财政补助15元/人/天,教师自费2元/人/天);学生餐费:一年级至二年级学生:午餐8元/人/餐,一荤两素;三年级至六年级学生:午餐8.5元/人/餐,一荤两素。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签订一年期政府采购合同。按季度测评,任意一季度满意度测评低于85%重新招标。如遇上级政策调整等因素,学校可随时终止合同,执行上级最新政策要求。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06日17时00分至2026年08月1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8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开标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