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GZC2026-29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清水县2026年产油大县奖励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本次更正内容与第一次更正内容完全一致,本次更正仅为对相关措辞进行调整 更正内容
一、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修改内容: 原招标文件内容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8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概不受理。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6年8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天水市秦州区建设路185号二楼)。 现更正为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8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概不受理。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6年8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天水市秦州区建设路185号二楼)。
二、第二包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一、总则--3.评标标准修改内容
商务评审增加两项评审内容: 配送保障能力 3分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配送车辆情况进行评审: 提供自有或长期合作(租赁期 /合作协议覆盖本项目周期)的配送车辆情况:提供5辆及以上得3分;提供2-4辆的,得1分;提供1辆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提供行驶证或租赁合同。 配送响应机制 2分 承诺接到采购人发货指令后, 24小时内将货物送达任一指定配送点的,得2分;承诺48小时内送达的,得1分;超过48小时或未作明确承诺的,不得分。 技术评审修改实施方案评审内容: 原招标文件内容: 实施 方案 20分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配送方案、人员安排、项目验收、质量保证措施等。 以上内容能全部提供的得 15分;每一项中存在1处缺陷扣1分, 每一项最高扣 3分;未提供不得分。 缺陷是指: ①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②不符合项目特点,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③内容存在表述错误或逻辑错误;④内容前后表述矛盾;⑤涉及规范及标准有缺陷或错误;⑥地点区域错误;⑦内容存在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 2、因本次化肥采购数量大、配送地点分散,为能更快速按要求完成物资配送,投标人需提前了解项目配送地情况。提供1-5个乡镇勘察证明的得1分;提供6-9个乡镇勘察证明的得3分;提供10个以上乡镇勘察证明的得5分。 投标单位提供经实地勘察的现场勘察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现更正为: 实施 方案 1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配送方案、人员安排、项目验收、质量保证措施等。 以上内容能全部提供的得 15分;每一项中存在1处缺陷扣1分, 每一项最高扣 3分;未提供不得分。 缺陷是指: ①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②不符合项目特点,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③内容存在表述错误或逻辑错误;④内容前后表述矛盾;⑤涉及规范及标准有缺陷或错误;⑥地点区域错误;⑦内容存在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 原招标文件内容: 商务评审总分 17分,技术评审总分53分, 现更正为: 商务评审总分为 22分,技术评审总分为48分。
三、第二包招标文件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原招标文件内容: 附件 3 现场勘验表(格式) 业主单位名称 清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项目名称 清水县 2026年产油大县奖励项目 现场勘查情况说明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须按批次按需求免费运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因本次化肥采购数量大、配送地点分散,为能更快速按要求完成物资配送,投标人须自行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车辆通过性和人员安全性审查,提前了解项目配送地情况。 各供应商现场勘查情况以所在乡镇盖章为有效。 业主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勘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勘查乡镇(盖章): 年 月 日 勘查乡镇(盖章): 年 月 日 勘查乡镇(盖章): 年 月 日 勘查乡镇(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按需拓展。 现更正为: 删除 “
七、技术文件
附件3 现场勘验表(格式)部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8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清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地址: 天水市清水县永清路119号 联系方式: 0938-71513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甘肃宇森桓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御园财富公馆三号楼二单元20楼4室 联系方式: 0938-82372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宁刚 电话: 0938-8237248 甘肃宇森桓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06日 相关附件: 政采网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