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ATSSJYZX-CG-2026089 项目名称: 2026年阿图什市炎武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3094952.4 最高限价(元): 3094952.4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6年阿图什市炎武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094952.4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炎武小区全域物业服务,服务范围涵盖小区所有公共建筑、楼栋公共部位、院内道路、人行及车行出入口、地面公共停车位、垃圾收集点、绿化区域、监控室、配电室、消防设施及全部公共设施设备;服务内容包含综合管理、公共设施设备维护、公共区域保洁、绿化养护、安保秩序维护等全部物业服务工作,服务期限3年。 备注: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备三证合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在职人员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具备资质的机构出具的(2023年或2024年或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或者小微企业可提供财务报表); 6)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如无产生税收,需提供不拖欠税收证明材料;)②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07日 至 2026年08月14日 ,每天上午 10:00至14:00 ,下午 16:00至2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新疆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08月28日 10:15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2026年08月28日 10:15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阿图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新疆阿图什市 联系方式: 15209086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喀什华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克州阿图什市光明街道群众路幸福小区商业(二区19号) 联系方式: 178812151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佘老师 电 话: 17881215185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2026年阿图什市炎武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doc 1.6M (最终采购需求)2026年阿图什市炎武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docx 72.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