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421-00801 项目名称:绥中县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劳务派遣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20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 采购需求: 查看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中标人满足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在财政预算保证的前提下,可以续签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本国产品优惠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需落实的国家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07日09时00分至2026年08月1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8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的具体操作,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操作手册。 2、按照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要求,我省政府采购推行电子评审,取消纸质响应(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在网上按政策要求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报价及响应文件 。 3、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投标人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后,须同时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报名。 5、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报价无法解密、未按上述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等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绥中县教育局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和平街东段3号 联系方式: 0429-6135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宝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绥中镇西大街广电小区2-北3 联系方式: 0429-6589777 邮箱地址: lnblgs@126.cm 开户行: 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中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宝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00157167490000000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晓蕾 电 话: 0429-6589777 附件